18日,濟寧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從濟寧市環保局領到了全國首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該證副本詳細載明了該企業從生產到出廠過程中的各種污染物排放“天花板”。今年年底前,全國水泥工業企業環保達標的,都能領到這張許可證。
此張排污許可證僅一頁紙,其副本則多達一百余頁。里面詳細標明了企業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重污染天氣或枯水期等特殊時期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等數據。今后,這里面的數據將成為海螺水泥排污的標準和依據。
濟寧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趙群華介紹,海螺集團在全國有150余家下屬企業,濟寧公司這次在全國率先領到了排污許可證。
2016年10月,國務院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對此,國家環保部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和長三角、珠三角重點區域完成鋼鐵工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2018年底前,全國其他地區完成鋼鐵工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國水泥工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
相比以前,這張全新的排污許可證把總量控制污染物逐步擴大到影響環境質量的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的范圍逐步統一到固定污染源,對環境質量不達標地區,通過提高排放標準等,依法確定企業更加嚴格的許可排放量,從而服務改善環境質量的目標。
“就連廠區道路揚塵、車輛撒料等都有標準。”趙群華說,有了這張證并不是一勞永逸,企業還需定期進行檢測、上報,這種變革,對水泥行業企業來說是規范,好事,對一些小企業來說,有的需要增加環保成本,有的實在無法達標則面臨較大的沖擊。
濟寧市現有27家水泥行業企業,根據國家規定,今后企事業單位須持證排污,一企一證,不得無證排污。排污許可證將成為每個排污單位必須持有的“身份證”,逾期未能取得排污許可證,將會妨礙企業的正常生產,相關負責人也會被追究責任。
目前,濟寧市已于6月底前完成了38家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其他行業按照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名錄要求陸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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