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點,全面分析了LED路燈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過程中的困惑,提出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才是當前實施LED路燈“十城萬盞”工程的根本出路。
1、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析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合同能源管理是上世紀70年代在發達國家興起的一種節能新機制,它是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該模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能耗企業不用資金投入即可完成節能技術改造,所謂“零投入”;二是 EMC承擔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能耗企業支付給EMC 的款項全部來自能源節約所帶來的項目效益,用戶“零風險”;三是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和后續全部節能效益歸能耗企業。
2、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困惑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拓平了節能推廣中的非市場因素障礙,實現了參與各方的多贏格局,確實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投資新機制、新模式,在市場機制健全的歐美得到迅速推廣,成為節能投資的主流模式。但在尚處于經濟轉型中的我國,特別在LED路燈的市政照明改造領域,由于利益主體缺乏足夠動力、產品更新換代極快、行業誠信環境堪憂等諸多問題,當前卻面臨著“叫好但不叫座”、“雷聲大雨點小”的局面,讓LED路燈的合同能源管理前行之路舉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