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綜合處副處長馬立峰:
“十三五”期間,我省積極推進污染物減排工作,四項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累計分別下降42.3%、15.2%、5.1%、14.2%,圓滿完成了國家下達的指標任務,對支撐我省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推進結構優化調整、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進入“十四五”,生態文明建設邁入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的新階段,根據國家層面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我省污染減排的新形勢,此次《方案》在主要污染物減排方面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和常規污染物排放具有同根、同源、同過程的特點,治理和減排路徑基本一致,減污和降碳可以產生很好的協同效應。《方案》進一步優化減排管理制度,將重點減排工程作為污染減排的抓手,將污染減排與節能降碳工作進行有機融合,在9大
節能減排重點工程中協同部署,推動環境治理從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頭預防和源頭治理有效轉變,切實發揮減污降碳協同效應。
二是突出問題導向,拓展減排領域。《方案》根據我省污染減排新形勢新要求和短板環節,針對性地部署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農業農村節能減排、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3項重點工程,也就是三個方面的措施。
第一個措施是加強臭氧污染防治。臭氧已經成為影響我省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而揮發性有機物作為PM2.5和臭氧的共同前體物,是PM2.5和臭氧協同治理的重要抓手。《方案》用揮發性有機物替代二氧化硫,實施排放總量控制,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加大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力度,從全流程、全環節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的綜合治理。
第二個措施是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方案》提出要深入實施化肥減量增效和農藥減施,協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提升農村污水治理效能,明確了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農村黑臭水體整治比例等指標目標。
第三個措施是加快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方案》提出要加快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明確到2025年,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38.6萬立方米/日,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8%,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焚燒處理能力達到11575噸/日。
三是結合我省實際,實施統分結合。《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省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1.83萬噸、0.13萬噸、0.4萬噸和0.13萬噸;并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分解至各市縣落實。考慮到各市縣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大多在海口、三亞登記注冊,為統籌老舊機動車與非道路移動機械注銷淘汰產生的重點工程減排量,對全省移動源的重點工程減排量實行單列,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公安交警部門統籌核算,不再分解下達至各市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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