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已同意一項法律,為在2030年之前減少農業和道路運輸等行業的
碳排放設定國家目標。在周二晚些時候,歐洲議會和代表歐盟27個成員國的歐洲理事會的談判代表就名為《努力分擔條例》(ESR)的立法事項達成協議。
據悉,該條例規定為道路運輸、國內海運、建筑供暖、農業、小型工業設施和廢物管理等行業設定了國家
碳減排目標。
這些行業目前沒有被納入歐盟的排放量交易體系,然而卻產生了約60%的歐盟溫室氣體排放。與2005年相比,完成這一立法將使得碳排放減少40%。
該法律是歐盟整體計劃的一部分,計劃到2030年將凈碳排放量從1990年的水平減少55%,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
據了解,ESR協議旨在確保所有歐盟成員國以公平的方式為實現這一目標做出貢獻。因此,較富裕的國家,如丹麥、芬蘭、德國、盧森堡和瑞典需要削減50%的碳排放量,而保加利亞等國的目標是10%。
如果某一年的排放量較低,國家可以與其他國家進行有限數量的排放配額交易,或者“存入”一些配額,如果排放量過高,則可以從未來年份“借入”配額。
不過,該法律仍然需要得到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的批準才能正式生效。該協議是歐盟希望在埃及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峰會上達成的三項協議之一。
歐盟上月就一項實際上禁止從2035年起銷售新汽油和柴油汽車的法律達成協議,并計劃于周四就一項擴大歐洲吸收二氧化碳的“池”容量(如森林)的法律完成相關的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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