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保廳等10個部門制定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促進綠色消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正式發布。《意見》明確,要建立健全綠色消費長效機制,完善經濟政策,全面推進公共機構帶頭綠色消費。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意見》提出,鼓勵綠色產品消費,繼續推廣高效節能電機、節能環保汽車、高效照明產品等節能產品。到2020年,能效標識2級以上的空調、冰箱、熱水器等節能家電的市場占有率達到50%以上。組織實施“以舊換再”試點,推廣再制造發動機、變速箱,建立健全對消費者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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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意見》,新疆將實施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計劃,推廣使用節能門窗、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等綠色建材和環保裝修材料。
在完善經濟政策方面,對符合條件的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或產品,按規定落實相關稅收優惠,落實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征收消費稅政策,完善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
《意見》要求,全面推進公共機構帶頭綠色消費,全面推行綠色辦公,完善綠色采購制度。嚴格執行政府對節能環保產品的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擴大政府的綠色采購范圍,健全標準體系和執行機制,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規模。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新能源車使用在《意見》中也有體現。根據要求,具備條件的公共機構,要利用內部停車場資源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充電樁建設和提供新能源汽車應用服務。到2020年,公共機構及事業單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