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案件試點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施行。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實施辦法》要求試點地區的法院依法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嚴格依法有序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確保改革試點在法律框架和授權范圍內開展,維護法制的統一和權威。
《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的案件范圍、案件管轄、案件當事人、調解、撤訴、審理規則等方面的規定,并結合人民法院當前正在推進的其他司法改革,規定在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中,落實司法公開、人民陪審員制度等改革措施。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決定,《實施辦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案件的試點地區為北京、內蒙古、吉林、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東、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13定,比如造成海洋環境污染損害或者作業區域內文物、鋪設物等損害的,由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