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2017年8月2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宜州區環保局執法人員排查環境安全隱患時發現,韋某某承租的田相福木材加工場場地內東側有一處人工挖掘的長約17米、寬約13米、深約2米的土坑,土坑內堆存有131個鐵桶,每個鐵桶容量約為170公斤,部分鐵桶已經出現破損,有散發刺鼻氣味的黑色半固態黏稠狀物質流出,滲入地下。宜州區環保局執法人員立即采樣檢測,監測結果顯示pH值為1.86,屬于危險廢物。
二、查處情況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韋某某租用田相福木材加工場,并在該加工場場地內挖掘土坑私自貯存裝有強酸危險廢物的131個鐵桶,按鐵桶容積計量,總量為22.27噸。自2016年8月至今,韋某某未對土坑內危險廢物采取任何“三防”措施,未按照貯存危險廢物的要求妥善處理,致使部分危險廢物從破損的鐵桶內流出,滲入地下,造成土壤污染。
三、處理情況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項“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規定,認定韋某某涉嫌嚴重污染環境。2017年8月29日,宜州區環保局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做進一步調查,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對此案進行調查。該場地內危險廢物的處置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四、案件啟示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切實加強環保、公安部門協作。本案中環保局、公安局協調溝通到位,聯動及時,密切配合,大大提高了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辦效率,做到執法工作無縫對接。對于重大環境違法案件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及時鎖定證據及犯罪嫌疑人,將形成有效防范和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合力。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注重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偏遠地區、小型企業、個體戶等是環境安全薄弱的一環,理應進行更深入的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最大限度地杜絕環境污染犯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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