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證券日報》記者從國資委研究中心獨家獲悉,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已于7月25日發布《關于轉發<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編制研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
據記者了解,該《通知》是為落實2022年國資委發布的《提高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其中提出中央企業探索建立健全ESG體系,力爭到2023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披露全覆蓋。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國際合作研究處副處長戚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眾所周知,ESG已成為當今國際社會共識,ESG信息披露是其體系搭建的重要環節。近些年,全球相關國際組織、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全球主要交易所紛紛出臺了ESG披露準則和標準法案,上市公司披露ESG相關信息已成為資本市場的大勢所趨。截止目前,153戶央企境內上市公司編制并發布了專門的2022年度ESG報告,占比41.58%,較上年占比提升了28.87個百分點。
戚悅認為,《通知》的發布,將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供參考,有利于其高質量完成“全覆蓋”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場定價功能引導資本服務實體經濟。
據悉,《通知》關于專項報告編制的內容主要包括《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編制研究課題相關情況報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指標體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模板》。
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指標體系》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礎的披露參考。即從環境、社會、治理三大維度,構建了包含14個一級指標、45個二級指標、132個三級指標的指標體系,全面涵蓋ESG三大領域所有重點主題。同時,通過設定“基礎披露”與“建議披露”兩個披露等級,增強了操作性,具備較好的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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