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編制研究》出臺的背景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工作進一步向縱深推進,國家層面對中央企業和國有企業的高質量發展愈加重視。由于ESG可為企業在環境、社會和治理三方面發展提供指導性原則,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指明道路,因此ESG理念與高質量發展的內涵高度契合。同時,ESG也是高質量發展對企業的必然要求。隨著ESG理念在我國逐步主流化發展,ESG信息披露質量和水平逐漸成為衡量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標準,在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建設過程中,中國香港已要求上市公司強制披露ESG信息,中國內地正逐步形成上市公司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整合信息披露的趨勢,監管部門、自律組織出臺或完善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指引,客觀上對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
自2008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一直在推動央企ESG信息披露工作。2008年,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要求有條件的企業要定期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公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規劃和措施,完善社會責任溝通方式和對話機制,及時了解和回應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建議。2016年,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國有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總體要求和四個方面基本原則。2022年3月,為切實推動中央企業科技創新和社會責任工作,經中央編委批準,國務院國資委成立“社會責任局”。2022年5月27日,國務院國資委制定印發《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中對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探索建立健全ESG體系,推動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專項報告,力爭到2023年相關專項報告披露“全覆蓋”。由于國內還沒有統一、權威的ESG信披標準,上市公司發布的ESG專項報告出現了許多不規范的問題。2022年7月,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為落實國務院國資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關于2023年ESG專項報告披露全覆蓋要求,規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升有關專項報告編制質量,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工作走在國內前列,在產權局和社會責任局的指導下,立項開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編制研究》課題,經過指導廳局對研究成果嚴格把關,課題成果于近日由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轉發給各中央企業及地方國資企業供參考,課題成果包含《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體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模板》(以下簡稱《報告模板》)。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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