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邊模式。發展中國家獨立實施
CDM項目活動,沒有發達國家的參與。發展中國家在市場上出售項目所產生的CERs。(2)雙邊模式(主要模式)。發達國家實體和發展中國家實體共同開發
CDM項目,或發達國家在發展中國家投資開發CDM項目,由發達國家獲得項目產生的CERs。(3)多邊模式。項目產生的CERs被出售給由多個發達國家的投資者組成基金。
清潔發展機制是一項“雙贏”機制:一方面,通過這種合作,發展中國家可以獲得資金和技術,有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實現減排所需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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