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梅:
CDM從2006年起,到2012年底,經歷了一個先升后降的弧形發展,2007-2009年是發展最頂峰的時候,碳
價格最高時達到過30歐元/噸。但是,由于2012年底《京都議定書》第一階段到期,當時美國一直拒絕加入《京都議定書》,加之經濟原因,整個國際市場上的碳
價格開始回落,大家對于新項目的開發熱情驟降。從2012年到現在,企業的
CDM發展項目比較少,開展的項目主要集中在注冊項目到期重新更新計入期、黃金標準(GS)、自愿減排項目(VCS)及林業
碳匯項目等。
但是,其實CDM的機制非常好,在非常大的程度上教育了市場,引起全世界人民對
碳排放、全球變暖、氣候變化的重視。在CDM項目頂盛的時候,通過把減排的指標賣給發達國家,不僅幫助了很多中國企業實現盈利,也促進了企業發展
節能減排項目如余熱利用發電等,同時促進風電、水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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