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公布2019-2021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核查工作質量評估結果的公告
公告〔2022〕第2號
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2022〕111號)要求,我廳對2019-2021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服務機構工作質量、合規性、及時性等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如下:
2019年度參與
碳核查機構共20家,合計出具96份核查結論,均為電力行業企業。核查結論全部合格,核查工作基本規范,完成及時。
2020年度參與碳核查機構共30家,合計出具543份核查結論,其中電力行業126份,其他行業417份(含2019年度其他行業208份,2020年度其他行業209份)。核查結論全部合格,核查工作基本規范,完成及時。
2021年度參與碳核查機構共39家,合計出具378份《核查結論》,其中電力行業154份,其他行業224份。核查結論全部合格,核查工作基本規范,完成及時。
現予公告。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11月24日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