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就《綿陽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專項行動方案》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
綿陽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專項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決策部署,有效控制城鄉建設領域
碳排放量增長,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綿陽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四川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和短期、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以
綠色低碳發展為引領,積極穩妥推進城市更新行動和鄉村建設行動,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推動減污、擴綠、協同、增長,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則。堅持系統謀劃、分步實施,加強政策的系統性、協同性、一致性,堅持全局謀劃、整體推進,強化結果引導控制,合理確定工作節奏,統籌推進實現碳達峰。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制定節能降碳目標。堅持創新引領、協同驅動、轉型發展,構建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強化綠色低碳發展科技支撐,聚焦核心技術攻堅與活力機制創新,完善城鄉建設
碳減排管理制度。堅持雙擎驅動、共同發力,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作用,推動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更好結合,形成健全的激勵約束機制,實施共建共治共享,統籌推進各項工作。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我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頂層設計基本建立,碳減排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城鄉建設的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不斷增強,城鄉生態環境質量整體改善,城鄉發展質量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明顯提升,綠色低碳建筑產業鏈創新技術規模明顯壯大,建筑業產業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綠色制造體系基本建成,綠色低碳節能生活方式普遍推廣。
到2030年,我市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綠色低碳建筑產業鏈創新技術規模取得新突破,單位能耗、單位二氧化碳排放持續下降,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城鄉建設方式基本實現綠色低碳轉型,“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轉;建筑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海綿城市建設成果穩步凸顯;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初步實現。
力爭到2060年前,城鄉建設方式發生根本性轉變,系統性改革全面實現,美好人居環境全面建成,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分。
二、優化城市結構和布局
(四)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堅持以水定城,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約束,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合理控制全域國土空間開發強度。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剛性約束條件,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人口密度。推動組團式發展,基本形成城市多中心、組團式、網絡化布局。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推動城市中心城區各組團之間農田、生態綠楔建設,組團間的生態廊道應貫通連續,凈寬度原則上不少于50米。推動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生態系統。
(五)完善城市交通網絡。合理布局城市“快主次支”路網體系,規劃建設安全舒適的慢行交通設施;著力提高路網覆蓋面和通達深度,圍繞融入大動脈、暢通主通道、打通斷頭路、聯網可循環,構建外聯內暢的交通網絡。貫通科技城大道、創業大道等重要通道,加強中心城區與科技城新區和其它區域的交通聯系。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道路網密度達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六)合理控制建設用地開發強度。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加強山邊水邊建筑高度、體量等管控,合理控制住宅建筑密度。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
(七)嚴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堅持從“拆改留”到“留改拆”實施城市更新,加強既有建筑修繕改造和活化利用,綜合利用微更新方式補齊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增強城市活力。盤活存量房屋,減少各類空置房。鼓勵和支持利用存量閑置房屋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八)加快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打造形式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社區。推廣功能復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通過步行和騎行網絡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構建十五分鐘生活圈。完善城市居住社區的服務配套體系,按照《社區生活圈規劃技術指南》《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等要求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補齊城市居住社區的建設短板。加大各類公共服務資源建設的整合力度,避免重復建設。加快提升
試點社區建設質效,指導開展專項體檢,動員居民廣泛參與,摸清設施配套、環境建設、服務治理等問題短板。完善充電設施、社區公交、慢行系統等綠色出行的基礎設施。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在步行范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新增公共服務設施、建筑嚴格按照
節能減排設計標準實施。
到2030年全市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60%以上。
(九)推進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持續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推進居住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改造和人居環境建設整治,建立和完善綠色社區創建激勵機制。在社區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中全面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提升社區環境素質、文明水平、文化內核,60%的城市社區先行達到綠色社區創建要求。探索近零碳社區和零碳社區建設。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制定既有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改造計劃。
(十)倡導綠色
低碳生活方式。鼓勵采用綠色家電產品,減少一次性消費品使用,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鼓勵綠色低碳用能方式,鼓勵選用
新能源汽車,倡導綠色交通出行。大力發展綠色家裝,鼓勵定制家居、使用環保材料和節能節水產品,倡導隨手關燈等節能習慣。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等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發揮公共機構特別是黨政機關節能減排引領示范作用。
四、全面提高綠色低碳建筑水平
(十一)持續開展
綠色建筑創建行動。規模化發展
綠色建筑,加強綠色建筑建設全過程管理,開展星級綠色建筑預評價、標識認定工作和星級運營標識管理。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2025年,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40%以上,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和單體建筑面積大于 2萬(含)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經規劃部門審批通過的總平面布置圖中計容總面積大于15 萬(含)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區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一星要求。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比例進一步提升。
(十二)提升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全面執行新建建筑節能65%設計標準,逐步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推動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積極推動零碳建筑、近零能耗、超低能耗建筑的研究及試點工作。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
(十三)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結合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城中村和老舊小區改造等,加強節能改造診斷評估或鑒定,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應改盡改,提高建筑用能效率和室內舒適度。持續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到2025年,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面積達8萬平方米。到2030年地級以上重點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務,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
(十四)加強建筑節能運行管理。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開展建筑領域低碳發展績效評估。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單體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應設計和安裝能耗監測系統,建成后納入當地公共建筑能耗監測
平臺。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保養,到2030年實現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
五、建設綠色低碳住宅
(十五)提升住宅設計建造水平。鼓勵建設中小戶型普通住宅,限制建設超大戶型住宅。依據當地氣候條件,合理確定住宅朝向、窗墻比和體形系數,降低住宅能耗。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間,充分利用日照、采光、遮陽和自然通風條件。提高住宅聲環境質量設計建造水平。倡導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減少改造產生的資源浪費。推動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推行整體衛浴和廚房等模塊化部品應用技術,實現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環使用。
(十六)提高住宅管理服務水平。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引導物業服務企業系統設置、合理調整用能設備運行時間和工作參數,在符合物業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科學完善、節能環保的配置方案,有效降低設備使用功耗,通過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提高共用設施設備運維管理和維護水平。
六、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率
(十七)加強綠色交通設施建設。加強建設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樁(站)、加氣站、加氫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設施。推動高速公路服務區、客運樞紐場站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形成連接全市主要縣(市、區)的縣際快充網絡。加大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網絡,堅持公交優先戰略,推廣高峰快線、社區公交、城際公交,優化公交線網,提高中小街道公交覆蓋率,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因地制宜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專項行動,大力提倡自行車、步行等慢行交通,以及共享單車等共享交通,提高城市綠色交通出行比例。
(十八)推進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全面推行垃圾分類、減量化和資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資源回收網點,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對接融合。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提升現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運營能力,加快建設綿陽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推進安州、江油、三臺等地生活垃圾填埋場封場項目建設,力爭盡快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有序開展廚余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既有垃圾填埋場、焚燒廠提標改造。加快補齊焚燒飛灰處置、垃圾滲濾液處理、沼渣處置利用等設施短板。加快生活垃圾全過程管理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提升垃圾分類處理全過程的信息化、智能化監管能力。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
(十九)加強供水供氣設施建設。推動節水型城市建設,實施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改造,推進管網分區計量,提升供水管網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廣節能低碳節水產品,力爭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以內。加快推進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積極對上爭取資金,2025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務,此后對滾動產生的城市燃氣、供水、排水等老化管道實現“即有即改”。強化管道設施運維養護,防止帶病運行。
(二十)加快排水和污水設施建設。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系統建設,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提升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積極推行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廠網建設及運行管理一體化,建立常態化建設及運行機制。推動具備穩定運行能力的建制鎮建立生活污水收費機制,加強污水管網、處理設施等項目建設全過程質量管控,確保設施建設質量達到規范要求。
(二十一)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加強城市設施與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態本底的有效銜接,綜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方式,積極推進雨水蓄滯與利用。強化項目建設全鏈條管控,精心打造示范片區和典范項目,突出督查考核力度。到2025年,55%建成區面積達到30年一遇內澇防治標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75%,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BOD平均濃度達到100mg/L,全面消除歷史內澇積水點與黑臭水體。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45%,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
(二十二)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出臺《綿陽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綿陽市城市照明規劃》,從源頭上加強城市照明的規劃、設計、運營、維護的全過程管理,控制過度亮化和光污染。鼓勵新(改)建道路推進多桿合一、多箱合一的建設方式,提升城市照明管理維護水平。在保障城市道路照度達標的前提下,嚴格落實節能降耗控制模式。2025年前,城區高能耗鈉燈改造綠色低碳LED光源完成率達80%,完成智慧照明平臺建設。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
(二十三)開展城市園林綠化提升行動。修編《綿陽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優化城市綠地空間布局,完善城市公園體系和綠道網絡。加快推進綜合公園、山體公園、口袋公園等園林綠化項目建設,持續推進城市橋梁立體綠化和花卉運用,分步展開“一街一策、一園一景”專項整治,提升城市既有公園綠地品質,構建綠量充沛、分布合理、功能完備、植物多樣、景觀優美的城市公園綠地系統。加強節約型低碳型園林綠化建設,保護現有綠地和樹木,提高鄉土和本地適生植物應用比例,形成喬灌草花合理搭配、季相色相有機協調的生態植物群落和獨特風光。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9%,城市建成區擁有綠道長度超過1公里/萬人。
七、優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
(二十四)推廣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推進建筑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到2025年在太陽能資源較豐富且具備條件的地區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進一步推動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在工業園區、公共建筑和商業建筑開展分布式光伏利用,推廣建筑光伏高效綜合能源系統與零碳技術、建筑+光伏+儲能最佳匹配技術、光儲直柔建筑應用技術,開展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和“光儲直柔”技術示范應用,推進工業余壓余熱、廢水廢氣廢液資源化利用,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因地制宜探索氫燃料電池分布式熱電聯供,發展空氣源、水源、淺層地熱源等
清潔能源。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
(二十五)提高建筑電氣化水平。推廣應用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爐灶等替代燃氣產品,鼓勵采用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推動智能微電網、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開展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和“光儲直柔”技術示范應用。按照“宜電則電”的原則,建立以電力消費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費體系。探索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在滿足用電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提高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比例,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65%。推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中全面電氣化比例達到20%。
八、推進綠色低碳建造
(二十六)推廣裝配式技術應用。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全面推進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發展,推廣鋼結構住宅。逐步推進綿陽建筑行業實現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加強裝配式建筑項目的過程管理,開展裝配式建筑預評價和評價工作,落實項目裝配率指標。到2025年,力爭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40%;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
(二十七)積極推廣智能建造。充分發揮我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的先導作用,深耕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建設,加強基礎共性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構建先進適用的智能建造標準體系,總結推廣可復制政策機制。推動智能建造產業基地建設,引導成立智能建造產業學院、綠色建筑產業鏈創新技術學院、建筑工業化與裝配式建筑實訓基地、建設科技與智能建造產業發展中心、建設科技與智能建造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搭建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推廣數字設計、智能生產和智能施工,聚力培育智能建造產業基地、研發建筑機器人產品。積極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設備耗能,群控管理同類設備設施。推廣建筑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下降20%,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
(二十八)大力推廣綠色建材。持續性規范推廣綠色建材,加強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低碳水泥等低碳建材產品研發應用,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應用推廣。堅持政策導向,采取“政府+協會+企業”合作共建“綿陽市綠色建筑產業鏈創新技術產業園”,實施高端產業鏈創新發展戰略;開展綠色建筑產業鏈創新技術科學課題研究和團體標準計劃活動,促進成果轉化,打造“綿陽造”綠色節能環保建材集群品牌;“面對面”問需企業創新需求,培育建設領域科普基地。開展面向提升建筑使用功能的綠色建材產品集成選材技術研究,推廣新型功能環保建材產品與配套應用技術。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使用木竹建材。
(二十九)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持續推行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規范建筑垃圾堆放、運輸和消納場及資源化利用場所建設、運營管理,建立再生產品清單,豐富再生產品種類,提升再生產品的市場使用規模,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到2030年,城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80%以上,各縣(市、區)、園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建成投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60%以上。
九、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
(三十)開展綠色低碳縣城建設。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結合實際強化縣城建設密度與強度管控。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縣城內部新增道路紅線寬度不超過40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超過2公頃,步行道網絡應連續通暢。
(三十一)合理控制縣城建筑高度。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
十、推進綠色低碳鄉村建設
(三十二)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加大抗震設防、綠色建造、低碳用能的農房設計研究,堅持功能現代、成本經濟、結構安全、綠色環保、風貌協調的原則,制定和完善農房建設相關標準,結合綿陽現代及傳統民居特色和地域特點,因地制宜,迭代優化,設計具有川西北特色、藏羌特色的現代化宜居新型農房風貌通用圖集。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木結構、夯土等建造方式。提升農房綠色低碳設計建造水平,提高農房能效水平,到2030年建成一批綠色農房,鼓勵建設星級綠色農房和零碳農房。
(三十三)推動農房可再生能源應用與電氣化。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暖、供電、炊事等方面的應用。推動農房用能結構低碳轉型,大力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鼓勵建設鄉村智能微網。提高鄉村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積極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
十一、提升鄉村人居環境質量
(三十四)營造自然緊湊鄉村格局。建設綠色低碳村莊,提升鄉村生態和環境質量。農房和村莊建設選址要安全可靠,順應地形地貌,保護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脈絡。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農房群落自然、緊湊、有序。充分考慮保護與發展利用的關系,保護傳承好傳統村落、民族村寨、傳統建筑。
(三十五)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與利用。堅持分區分類推進農村污水處理,加強農村廁所與生活污水治理銜接,科學推進廁所糞污與生活污水協同治理,鼓勵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基于人口規模、經濟社會狀況、自然地理條件等因素,以縣域片區為單元,合理確定設施布局、工藝、規模和服務范圍,因地制宜選擇處理模式。推廣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的污水處理工藝,推行微動力、低能耗、低成本的運行方式。探索推進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有條件的地區可統籌考慮鎮域范圍內農村地區生活污水處理需求。
(三十六)推動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與利用。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垃圾產生量。持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收轉運處置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村收集、鄉鎮轉運、市縣處理”為主,片區處理、就地就近處理為輔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探索推進小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動偏遠地區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處理。建立農村生活垃圾運行監管長效機制,保障農村收運處置設施持續有效運轉。到2023年底,全市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行政村覆蓋率達100%。
(三十七)深化城鄉環境綜合提質進程。大力實施村社“五清”、場鎮“四定”、城區“四化”工程,聚焦久攻不破的難點卡點、容易反彈的頑疾問題,圍繞垃圾、污水、廁所“三大革命”,對標“千萬工程”,優化城鄉環境綜合提質考評對象、標準體系、評比流程,進一步明確目標、壓實責任、激發活力。
十二、保障措施
(三十八)完善政策標準體系。制定完善建筑節能、綠色建筑、零碳建筑、綠色建造等地方政策標準。完善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推動能源消費數據共享,加強建筑領域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加強城市、縣城、鄉村等常住人口調查與分析。
(三十九)構建綠色發展模式。以綠色低碳為目標,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發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導、群團帶動、社會參與機制。構建完善“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評估制度,查找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和影響城市競爭力、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短板弱項。探索建立鄉村建設評價機制。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等,推動數字建筑、數字孿生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支持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推廣
合同能源管理,探索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
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
(四十)強化科技創新驅動。鼓勵本市科研院所和高校發揮人才技術優勢,開展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基礎研究、技術攻關、工程示范和產業化應用,推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培育協同發展。引導建筑業龍頭企業帶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促進建筑業提質增效。引導企業、高校和科研單位合作培養技術人才。鼓勵本市高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課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四十一)強化資金金融支持。鼓勵地方政府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實施星級綠色建筑、城市體檢、老舊小區改造、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城市功能品質提升、垃圾分類等,助推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發展。建立綠色發展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庫,推動與銀行等金融資源精準對接。
(四十二)強化任務責任落實。在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委員會集中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將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各縣(市、區)、園區應明確任務目標,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并于每年9月底前將當年貫徹落實情況報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和市自規局。
(四十三)鼓勵先行先試。因地制宜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建筑應用試點,鼓勵綠色低碳城市、綠色低碳社區、綠色低碳縣城、綠色低碳鄉村建設,逐步構建覆蓋所有氣候區的試點體系。因地制宜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建筑應用試點,在平原、淺丘地區(涪城區、游仙區、安州區、江油市等)推行綠色低碳農房和鄉村建設試點。大力推進“雙招雙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吸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四十四)加大培訓宣傳力度。將碳達峰碳中和理念作為城鄉建設領域干部培訓重要內容,提高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通過業務培訓、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工程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等相關單位的人才業務水平。加大對優秀項目的宣傳力度,開展好“節能宣傳周”“川渝住博會”等活動。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節能減碳行動,形成社會各界支持、群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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