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制定是實現
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之一。近日,人民銀行副行長宣昌能在上海外灘峰會上表示,目前已初步明確了轉型金融的基本原則,并組織開展了鋼鐵、煤電、建筑建材、農業4個領域轉型金融標準研究,條件成熟時將公開發布,為滿足高碳行業低碳轉型的合理融資需求提供依據。
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既需要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加快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和項目;又需要強化轉型金融,有序推動高碳行業和經濟活動的低碳轉型。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高度重視綠色發展,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
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為金融支持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
較高的標準,有助于提升市場對綠色資產的識別和接受度,提高風險定價效率,實現事前“引導綠”。過去幾年,全球綠色金融標準快速發展,國際社會正在努力推動全球主要綠色金融標準兼容。2021年7月,二十國集團(G20)財長和央行行長
會議支持成立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推動制定全球可持續發展披露標準。今年7月,人民銀行與歐委會相關部門共同牽頭完成《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及更新版,中歐兩大綠色金融市場標準的趨同邁出重要步伐。
標準制定的過程中應處理好激勵約束的關系問題。金融活動的核心之一就是激勵約束,金融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是通過有效的激勵約束安排,降低交易成本,幫助克服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的主動性、有效性。應當認識到,綠色金融不僅是體現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的加分項,還是防止不轉型和慢轉型的約束項。如果說標準制定是實現事前“引導綠”的抓手,那么監管約束旨在劃定“負面清單”和行為“紅線”,二者缺一不可。
目前,綠色金融的基本框架和業務模式已較為清晰,激勵性政策舉措的覆蓋范圍明顯擴大。如果監管約束長期不足,不僅不利于激勵約束機制發揮效力,還可能引發道德風險。我國金融機構資產中,高碳行業信貸資產占比較高,氣候變化和低碳轉型會對財富格局和資產管理行業影響重大。一些金融機構過快退出化石能源等高碳資產,將增加轉型風險;如果過慢退出高碳資產,既不利于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同樣也會加大金融風險。對此,應通過強化金融監管、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等手段,引導金融機構按照碳達峰碳中和時間表和路線圖要求,不斷提升綠色金融能力水平,支持經濟有序低碳轉型。
氣候變化和經濟綠色低碳轉型,往往對高碳行業、農業等易受氣候影響的行業、部分地區、低收入人群等產生較大影響,必須高度重視公正轉型問題。近年來,人民銀行積極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工具,持續支持“三農”、小微企業發展,加強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的支持,積累了豐富經驗。未來,宏觀經濟政策應更加關注就業目標,強化和完善就業統計和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轉型壓力較大地區、行業和人群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社會穩定。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