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推出《深圳市關于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若干措施》。
在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應用方面,要充分利用工業園區、企業廠房、物流倉儲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設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頂、外立面或其他適宜場地,按照“宜建盡建”原則積極開展光伏項目建設,大力推廣建筑光伏一體化(BIPV),力爭“十四五”期間深圳市新增光伏裝機容量150萬千瓦。
在創新光伏項目投融資服務方面,要發揮深圳氣候投融資改革優勢,引導
碳減排支持工具為光伏項目提供低成本資金。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探索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采取靈活的貸款擔保方式,加大對光伏項目的信貸支持,鼓勵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為光伏發電項目提供一體化融資租賃服務,鼓勵擔保機構對光伏項目開展信用擔保;在優化并網光伏電價結算模式方面,要推動光伏項目接入深圳市虛擬電廠管理云
平臺,實現分布式資源的實時監測和調度。
鼓勵光伏項目“自發自用,余量上網”,對接入虛擬電廠管理云平臺的項目優先安排電費按月度結算。加快推動光伏項目以虛擬電廠模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盡最大限度體現光伏綠電價值。探索建立光伏項目綠電交易與
碳排放交易銜接的新業態和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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