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獲悉,寧夏納入全國
碳市場第一個
履約周期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企業共35家,應
履約總量約2.94億噸,實際履約量約2.89億噸;買入、賣出交易量累計856.81萬噸,成交額3.43億元。履約完成比例為82.86%。6家企業因未按時足額清繳
碳排放配額,共被處以16.8萬元的罰款。
據介紹,自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線交易以來,為圓滿完成第一個履約周期的碳排放配額清繳任務,寧夏組織全區發電行業共35家重點排放單位進行了全國碳市場注冊登記及
交易系統開戶資料核對、修正、報送、
開戶;結合發電行業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組織開展配額預分配和盈缺試算,并召開碳排放配額數據現場確認會,按期完成配額發放。
為督促企業按時完成配額清繳履約,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向35家重點排放單位下達碳排放履約通知書,強化屬地生態環境部門監督與服務,確保履約清繳進度達到時序要求,并通過加強與全國碳市場注冊登記、交易機構溝通聯系,及時解決企業在履約方面遇到的問題,提升履約效率。
首個履約周期內,除寧夏銀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寧夏天瑞熱能制供有限公司、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寧夏金昱元能源化學有限公司、寧夏日盛高新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重點排放單位未按時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外,寧夏天元發電有限公司、寧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9家企業全部完成履約。
根據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放單位未按時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的,由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按照辦法,對上述企業碳排放配額欠繳部分,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等量核減其下一履約周期碳排放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