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出臺實施方案,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現了林業地票、林票、碳票“三票融合”。“三票融合”在全國尚屬首創,將有助于實現林業生態產品價值,使集體得財、林農得益、經營得利、社會得綠。
“三票融合”指以林業地票、林票、碳票“三票”為核心的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資產折資量化運行機制,即實行“地票+林票”股份合作模式,村集體和林農分別以林地所有權和承包權入股,持有地票;實際出資人以經營權入股,持有林票;地票、林票的發行人為開展合作造林或經營現有林的漳州市行政轄區內注冊且合法存續的國有企事業單位。此舉破解了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不清、變現不易等問題。
“出地給地票,出錢給林票,憑票分紅。”漳州市林業局林改科科長吳金盾解釋道,地票是把林地折算成投資份額制發的股權收益憑證;林票是把出資金額折算成投資份額制發的股權收益憑證;碳票是林地林木
碳減排量收益權的憑證。村集體所持地票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可質押貸款,村民所持地票只能在村內交易,旨在將土地所有權、承包權收益牢牢鎖定在村集體和村民手上。林票可供社會資本進入、流轉、退出等,但須由國有企事業單位控股。碳票可用于交易和質押,進而提高林票、地票的價值。
方案出臺前,漳州在南靖縣南坑鎮南塘村進行
試點,由南靖國有林場對造林項目進行集約化規模經營。南塘村村集體和村民以“地票”方式分別分得3%和17%股份純利,南靖國有林場作為經營主體分得控股的51%分紅,同時對社會資本開放剩余29%股份投資渠道。據南靖國有林場場長王水城測算,每個輪伐期(10年)林場可獲得每畝4500元的純收入,年投資回報率在13%以上,村集體可實現每畝300元的村財增收,林農可獲得每畝1700元的純利。
為了分散林業經營風險,漳州購買森林保險合同,保險機構提供托底賠償保障,項目經營單位提供林票、地票兜底回購保證。“林票、地票可以增值,并且有國有林場兜底,一旦遇到天災,還能由保險進行理賠。”吳金盾說。
漳州把漳州林業交易
平臺并入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漳州前置服務中心。“
平臺就像‘林業淘寶’,‘三票’可以在此流轉、交易、抵押、變現,一部手機就可操作。”漳州市林業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員林曉鑾說。
“‘三票融合’打破了票與票間交易壁壘,進一步盤活了林業資源,提升了林業生態產品價值。”漳州市林業局總工程師韓順揚說,該制度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歸屬的基礎上,提高村集體、林農以及經營者的收益,實現三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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