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氣候變化議題為各國高度關注。在國際社會致力于加強氣候變化領域合作的同時,一些發達國家以限制二氧化
碳排放為由設置
綠色貿易壁壘。面對新機遇和新挑戰,我國始終高度重視林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林業置于應對氣候變化、消減貧困和增加民生福祉的戰略地位。
減少大氣中溫室氣體排放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直接減排,即工業減排;二是間接減排,即增加
碳匯。相比工業減排,通過增加
碳匯,尤其是發展林業碳匯來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做法,成本低、技術簡單、見效快,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有著獨特優勢。
2009年《京都議定書》明確了林業碳匯,意味著森林除了以往的林產品、木材產品這些可見的實物外,其不可見的“碳匯”功能也可以“換錢”。“不要你的產品,不要你的木材,只要你的樹木能正常呼吸,就有人為此買單。”
林業碳匯交易是指將林木吸收、儲存的二氧化碳總量經過嚴格審核認定,在碳交所將其掛牌出售,碳排放單位通過購買林業碳匯的二氧化碳固碳量,來抵消其工業碳排放的市場交易行為。林業碳匯交易既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提供了通道,也為避免“貧困陷阱”開辟了有效途徑。發展林業碳匯項目,既改善了生態環境,又為林業碳匯業主帶來了豐厚的經濟效益,我國在此方面也做了很多有益的政策探索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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