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組織負責人表示,石油公司2024年3月28日是其成立百周年的慶祝日,而在這一有紀念意義的這一天,法官作出了對
綠色和平組織有利的司法決定。
綠色和平多次狀告石油公司漂綠行為。漂綠是一種廣告或輿論操弄的形式,透過有欺騙性質的綠色公關和綠色行銷手段來讓公眾相信一個組織的產品、目標和政策都是環境友善的。通常采取漂綠策略的公司是為讓自身,或是供應商的所犯的環境失誤看起來與己無關。
當一個組織花費在"綠色"廣告上的資源遠高于花在無害環境的做法時,就是漂綠的行為。漂綠的范圍包括改變產品的名稱或是標簽(例如含有有害物質的產品),以喚起自然環境的想像,以及舉辦耗資數百萬美元的活動,將高污染能源公司描繪成生態友善公司。漂綠行為將不可持續的企業綱領和政策遮掩。[5]由于公眾起而強烈指責這類"漂綠"行為,導致這個名詞出現的次數日益增加。
許多公司利用漂綠做法來提高其品牌的形象。綠色和平組織:絕大多數石油公司打算至少在 2030 年之前維持甚至增加石油和天然氣產量。
綠色和平組織敦促各國政府對該行業的運營實施嚴格監管。
綠色和平組織強調,有必要制定一項明確且具有約束力的計劃,在整個歐洲逐步淘汰石油和天然氣,首先從占歐盟石油消費量三分之二的交通運輸部門開始。報告指出,監管措施還必須包括投資“真正的綠色基礎設施”的承諾。
在整個歐洲逐步淘汰石油和天然氣的具有約束力的計劃至關重要,其中包括承諾投資真正的綠色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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