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中國貢獻
以地表增溫為主要表征的全球氣候變化,關乎包括人類在內的地球生命共同體的未來,而具有主觀能動性的應對主體只能是人類。
1990年第45屆聯合國大會決定設立“政府間氣候變化談判委員會”,開啟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談判進程。1992年達成公約,1995年舉辦第一次締約方
會議(COP1),到今年即2023年的“公約”第28次締約方
會議(COP28),已然34年;中國也從較為被動的跟進參與到積極主動的貢獻引領,正在成為國際凈零碳的中堅力量。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改革開放后的中國,主動擁抱世界,不斷深度融入世界。1990年的氣候變化談判,最初只有60多個國家,中國就參與其中,協同發展中國家陣營,對締約方二分為附件I和非附件I即南北兩大陣營,明確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原則,維護和拓展南方的利益。此時的跟進、參與和貢獻,關注和著力的焦點在于促使發達國家率先垂范減碳發展,提供資金和技術促進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并低碳發展。隨著氣候科學認知的深化和經濟發展、技術進步,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治理、國家利益訴求和氣候行動,中國也從跟進參與式的貢獻演化為參與引領式的貢獻。在國際氣候談判和國家氣候戰略層面,從1990年代中后期的人均
碳排放、2000年代初期的人均歷史累積
碳排放、2000代后期的公平獲取可持續發展,到2010年代初期的低碳發展、2010年代中后期的推動巴黎協定達成
碳中和共識,再到進入2020年代提振氣候雄心全面邁向凈零碳,中國貢獻國際氣候治理和零碳轉型發展,發揮了積極而重要的引領作用。
引領式貢獻
這種引領式的貢獻,首先表現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定力和協同前行的推力。2000年美國拒絕批準《京都議定書》、2009年《哥本哈根協議》功虧一簣、2017年美國政府退出《巴黎協定》,中國堅持公約原則,推動全球氣候治理,表現出強勁的戰略定力和務實應變的能力。
第二是零碳發展的國際市場引領力。借助于《京都議定書》下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中國的零碳能源生產和終端消費,從2000年前后的微不足道到2010年代后期加速拓展的“無限”風光。2022年中國的風力發展裝機占全球的40.7%,光伏發電裝機占37.3%,而同期美國占比分別只有15.7%和10.7%。中國的晶硅組件、動力電池和電動汽車的產能和產量,在全球的占比也多在一半以上乃至于超過80%。
第三是責任擔當和氣候合作的奉獻力。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得到長足發展,盡管經濟總量位居全球第二,但人均水平只有美國的1/6,歐洲日本的1/4,甚至低于許多發展中國家。而且,中國煤炭占比高企,化石能源燃燒排放的二氧化碳超過全球的1/4。在長期艱巨持續努力下,中國煤炭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從10年前70%下降到目前的56%,而當前美國、歐盟的煤炭占比只有10%左右。但是,中國的風光水等零碳能源在一次能源的占比,2022年達到15.97%,而同期美國只有11.32%,全球平均14.21%。而且,中國提出206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的占比達到80%以上,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相對于美國和歐盟2050年凈零碳,中國的氣候雄心更值得贊賞。而且,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2009年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會議上就明確提出不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競爭國際氣候資金,在2015年巴黎氣候會議期間,中國政府提出拿出資金開展南南氣候合作。
未來展望
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中國貢獻,積極而主動,可圈可點,意義重大。中國明確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2025年和2050年目標,也表明我們在全球氣候治理和零碳轉型進程中,還需要而且必須做出更大的貢獻。
一是全球氣候治理的制度構建和氣候行動的話語能力。中國特色的制度優勢和話語方式需要國際社會聽得懂、可接受、可復制,從而從行動貢獻升級為制度貢獻和話語引領。
二零碳技術的原創能力和核心技術競爭力。中國企業對原創技術的學習、復制、放大和改進能力,在世界上獨領風騷。只有我們具有強勁的原創能力和獨創的核心技術,歐美發達國家才會從“脫鉤”轉向“融合”。如果我們具有核心技術,歐美顯然不可能以供應鏈安全的名義,打壓中國零碳可再生能源、儲能和終端用能的市場競爭力。
三是市場規則和標準的形成和規制能力。工業革命以來歐美主導國際市場規制,我們作為后發者只有在被動適應和充分掌握的基礎上,形成具有國際認可和遵循的規制標準。中國貢獻的升級和擴能,不僅需要提升零碳技術和市場競爭的硬實力,也必須加強話語構建和制度規范的軟實力。(本文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家氣候變化
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潘家華)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