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進一步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合理利用能源,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在深入開展調研、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形成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指出: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在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需要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需在開工建設前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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