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數量龐大、涉及領域廣,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據重要地位,是全社會能源消費增量的主要來源之一。
節能審查意見,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運營管理的重要依據。
節能審查制度,是我國節能管理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項目能源利用效率、從源頭上減少能源浪費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科學合理利用能源的源頭性舉措,也是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的重要抓手。
節能審查制度的法律依據是《節約能源法》,其中第15條規定,國家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
《節約能源法》第15條還規定,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2010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0年第6號),正式建立并實施節能審查制度。
2016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6年第44號),進一步精簡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范圍,細化了審查要求,提高了審查效能。
節能審查制度實施以來,在提高新上項目能效水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力促進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