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水平為用能產品設備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提高準入門檻、強化能效約束,倒逼產業提質升級。《通知》要求完善能效標準體系和能效標識制度,抓緊制修訂一批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有利于標準提檔升級,持續提高準入門檻,強化能效約束,倒逼產業提質升級。國內外經驗表明,通過制定和實施嚴格的能效標準,能夠激勵企業加大高效節能技術研發力度,激發市場良性競爭。為滿足升級的能效要求,企業需要加大資源投入,提前布局技術工藝升級和市場推廣,加快調整產品結構,不斷增加綠色高效產品供給。
(二)突出標桿引領、便利改造升級,加快企業綠色轉型。《通知》中大部分產品設備的先進水平高于能效1級,同時鼓勵先進水平產品設備的優先采購和推廣。通過采用達到先進能效水平的高質量設備,有利于企業加強節能管理,主動升級設備和技術工藝,加快節能改造升級,不斷降低生產和服務過程的能源消耗和
碳排放水平,加快企業自身的綠色轉型。
(三)政策協同發力、加大支持力度,營造良好實施環境。《通知》引導各地方和相關方重視政策的針對性和適配性,完善節能制度、財政金融政策措施,增強財政支持精準性,加大投資和金融支持力度,充分發揮
價格機制作用,綜合運用市場化激勵措施,為企業研發和推廣高效節能產品設備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通知》的出臺將充分發揮能效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助推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綠色消費,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作者: 林翎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環分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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